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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7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3-014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勤勉尽责,严谨敬业,高质量、按时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公司给予大华的年度审计报酬合计为65万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执业人员情况合伙人数量272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收入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情况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建筑业
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年末,大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华未有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8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建初,2002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5年-2020年10月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0年10月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证券

服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目前担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项目合伙人。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建初,同上。林钺文,2005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1年9月至2015年8月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2015年9月至2020年7月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2020年8月至今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杨劼,1996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家次。

2、诚信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65万元,系按照大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60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较2021年度审计费用增加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商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2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且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相关的审计资格、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

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审计费用。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公司2023年度审计业务。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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