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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6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工作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于《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情况》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定价公允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定价公允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不

公告编号:2023-016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海军、丁鸿雁、丁建睿

2023年3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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