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信息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先进数通股票代码:300541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姓名:范丽明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号青东商务区B座4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签署本报告无需获得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进数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先进数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范丽明 |
先进数通、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范丽明本次减持先进数通913,300股,持股比例低于5.00%的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包括曾用名):范丽明性别:女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除先进数通外,范丽明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无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00%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根据公司2023年2月15日披露的《大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个人资金需求。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本次股份减持后,范丽明持有先进数通15,421,452股股份,占先进数通总股本5.00%。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增加或减少持有的先进数通股份的可能,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先进数通16,334,752股股份,占先进数通总股本的5.30%,其中质押股数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先进数通15,421,452股股份,占先进数通总股本的5.00%,其中质押股数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现任公司董事,除通过自身账户持有公司股份外,未通过其他方式持有公司权益,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一致行动关系,亦无其他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其他公司任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了必要的预披露程序,无需取得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其他有关部门批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声明其已经履行诚信义务,声明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日期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减持均价(元) | 交易方式 |
范丽明 | 2023/2/28—2023/3/9 | 913,300 | 0.30% | 13.69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3月9日,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先进数通股份比例低于5.00%,达到法定披露比例。
四、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先进数通股份15,421,452股,占先进数通总股本5.00%,其中12,251,064股为限售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先进数通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本报告书所提及的相关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先进数通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签字):
范丽明
签署日期:2023年3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签字):
范丽明
签署日期:2023年3月1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海淀区 |
股票简称 | 先进数通 | 股票代码 | 30054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范丽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号青东商务区B座4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6,334,752股 持股比例:5.3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5,421,452股,变动数量:913,300股 变动比例:0.3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增加或减少持有的先进数通股份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无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签字):
范丽明
签署日期: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