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泰禾智能股票代码:603656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大红住所:安徽省肥西县******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超过5%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泰禾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许大红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 指 | 杨亚琳 |
泰禾智能、上市公司 | 指 |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 | 许大红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40122************ |
住所 | 安徽省肥西县****** |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姓名 | 杨亚琳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40111************ |
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 |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无 |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关系 | 杨亚琳之配偶与许大红为兄弟关系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下降超过5%。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时,信息披露义务人许大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879,2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75,960,000股)的38.02%,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暨2016年度财务报告》。
2017年3月21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许大红先生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使得其持股比例减少至30.72%,权益比例累计减少7.30%。信息披露义务人许大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及权益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序号 | 事项 | 权益变动时间 | 权益变动前 | 持股变动数量(股) | 权益变动后 | 权益变动比例 | 变动后公司总股本(股)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1 | 2016年度权益分派 | 2017/6/15 | 28,879,200 | 38.02% | 11,551,680 | 40,430,880 | 38.02% | — | 106,344,000 |
2 | 2017年度权益分派 | 2018/5/17 | 40,430,880 | 38.02% | 16,172,352 | 56,603,232 | 38.02% | — | 148,881,600 |
3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2020/8/28 | 56,603,232 | 38.02% | 0 | 56,603,232 | 36.96% | -1.06% | 153,136,600 |
4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2021/3/10 | 56,603,232 | 36.96% | 0 | 56,603,232 | 36.79% | -0.17% | 153,836,600 |
5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持股比例被动 | 2021/4/2 | 56,603,232 | 36.79% | 0 | 56,603,232 | 36.80% | 0.01% | 153,811,600 |
增加 | |||||||||
6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 2021/10/21 | 56,603,232 | 36.80% | 0 | 56,603,232 | 36.89% | 0.09% | 153,456,600 |
7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 2022/6/7 | 56,603,232 | 36.89% | 0 | 56,603,232 | 37.00% | 0.11% | 153,000,600 |
8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 2022/11/24 | 56,603,232 | 37.00% | 0 | 56,603,232 | 37.01% | 0.01% | 152,930,100 |
9 | 非公开发行股份-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2023/3/15 | 56,603,232 | 37.01% | 0 | 56,603,232 | 30.72% | -6.29% | 184,259,858 |
合计 | -7.30% | — |
1、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占变动日期对应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上表中第1项、第2项分别为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于2018年5月17日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两次转增后,许大红先生持股变更为56,603,232股,持股比例不变。
3、上表中第3-8项为因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历次授予、回购限制性股票,使得许大红先生持股数不变但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4、上表中第9项为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使得许大红先生持股数不变但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时,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53,136,600股)的0.05%,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2020年9月2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杨亚琳女士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使得其持股比例减少至0.04%,权益比例累计减少0.01%。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及权益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序号 | 事项 | 权益变动时间 | 权益变动前 | 持股变动数量(股) | 权益变动后 | 权益变动比例 | 变动后公司总股本(股)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1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 2020/8/28 | 0 | 0% | 0 | 80,000 | 0.05% | — | 153,136,600 |
2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 2021/3/10 | 80,000 | 0.05% | 0 | 80,000 | 0.05% | — | 153,836,600 |
3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2021/4/2 | 80,000 | 0.05% | 0 | 80,000 | 0.05% | — | 153,811,600 |
4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2021/10/21 | 80,000 | 0.05% | 0 | 80,000 | 0.05% | — | 153,456,600 |
5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2022/6/7 | 80,000 | 0.05% | 0 | 80,000 | 0.05% | — | 153,000,600 |
6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2022/11/24 | 80,000 | 0.05% | 0 | 80,000 | 0.05% | — | 152,930,100 |
7 | 非公开发行股份-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2023/3/15 | 80,000 | 0.05% | 0 | 80,000 | 0.04% | -0.01% | 184,259,858 |
合计 | -0.01% | — |
1、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占变动日期对应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上表中第1项为因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杨亚琳女士获得公司股份80,000股。
3、上表中第2-6项为因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历次授予、回购限制性股票,使得杨亚琳女士持股数不变但持股比例被动微弱变化。
4、上表中第7项为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使得杨亚琳女士持股数不变但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化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
许大红 | 56,603,232 | 37.01% | 56,603,232 | 30.72% |
杨亚琳 | 80,000 | 0.05% | 80,000 | 0.04% |
合计 | 56,683,232 | 37.06% | 56,683,232 | 30.76%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许大红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910.00万股,除上述被质押股份外,不存在其他被质押被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00万股,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泰禾智能股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许大红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杨亚琳
签署日期:2023年3月16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以备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 |
股票简称 | 泰禾智能 | 股票代码 | 60365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称 | 许大红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安徽省肥西县******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 人民币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 28,879,200股 持股比例: 38.02%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 27,724,032股 变动比例: -7.30%(被动变化) 变动后数量: 56,603,232股 变动后比例: 30.72%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 2017年3月21日-2023年3月15日 方式: 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 是□ 否□√ |
(此页无正文,为《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许大红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杨亚琳
签署日期: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