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3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新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新业务基本情况
(一) 新业务类型
售。
(二) 新业务的开展情况
2023年3月15日,交易各方签订《深圳市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
(三)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61.6981%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次购买资产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 开展新业务的合理性及必要性分析
随着大健康、物联网等产业的飞速发展,5G技术广泛应用,智能穿戴、智能远程医疗等物联网终端产品迎来蓬勃发展,应用在小型智能化终端产品的小聚锂电池也迎来较好的发展机遇。为把握物联网时代电池产业发展机遇,公司早在中长期战略规划中就明确了“做大锂电、做强碱电、做新小微电池”的战略方向,拟通过产业并购方式快速切入小聚锂电池领域,实现战略布局快速、精准卡位,为公司开拓新的增长赛道和规模提升路径,以努力实现战略目标。
深圳聚和源具有中等规模的小聚锂电池产能,经过多年电池生产经验积累,具备技术研发、工艺管理和品质管理等全面的基础能力,与公司在供应链、生产制造、市场客户方面具有较强的协同性,具备并购后发展潜力。通过并购深圳聚和源,可快速完善公司物联网电池门类和产品线,增强客户粘性,发挥协同优势,增强综合竞争力,快速提升业务规模。
三、 开展新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一) 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切入物联网电池领域、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业务长远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长远发展来看,本次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加公司持续经营实力,提升经济效益。
四、 开展新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 经营风险
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企业文化、管理方式、成长阶段等方面存在差异,需要在交易完成后进行深度融合,才能有效的将各自的优势放大。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的整合效果和协同效应尚需时间检验,存在整合效果及协同效应不达预期风险。
(二) 财务风险
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支付股权收购价款,资产负债率将有所提升,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会对公司短期现金流造成一定的压力,从而给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三) 其他风险
本次交易是公司基于长期发展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能够提升公司综合实力,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管理、市场环境和政策等风险,公司会积极完善各项内部管控制度和监督机制,不断适应经营需求、市场环境变化及政策变化,积极防范并应对上述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