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9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厂房租赁旨在解决公司及长虹杰创生产经营场所问题,是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自愿达成交易协议,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履行了法定程序。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于清教、邓路、郑洪河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