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相关事项出具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光金 冯建 秦志光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