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3月16日,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系统数据查询,发现持股5%以上股东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萃公司”)所持公司股份有解冻及继续冻结情形,现将公司查询中萃公司所持股份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形披露如下:
一、 股东所持股份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所持股份冻结情况
序号 |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冻结股数(股) | 冻结日期(年/月/日) | 解冻日期(年/月/日) | 司法冻结执行人 名称 | 占所持股份比例(%) |
1 | 中萃 公司 | 否 | 37,987 | 2021/12/27 | 2024/12/24 |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0.12 |
2 | 12,000,000 | 2022/01/05 | 2025/01/04 |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38.05 | ||
3 | 1,080,000 | 2022/03/09 | 2025/03/08 | 松阳县人民法院 | 3.42 | ||
4 | 1,730,000 | 2022/03/09 | 2025/03/08 | 松阳县人民法院 | 5.49 | ||
5 | 12,130,000 | 2022/03/30 | 2025/03/29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38.46 | ||
6 | 630,000 | 2022/05/27 | 2025/05/26 |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 2.00 | ||
7 | 3,300,000 | 2023/03/15 | 2026/03/14 |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 10.46 | ||
合计 | 30,907,987 | / | / | / | 98 |
2.其他相关说明
股东所持股份历来累计质押、冻结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已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39、2022-01、2022-13、2022-19、2022-31、
2022-43)。此次解除冻结3,930,000股,上述表格序号第7笔冻结3,300,000股系以往轮候冻结生效导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425,226,000股,中萃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1,537,9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2%;其中累计30,907,987股被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8%,占公司总股本的7.27%;累计发生2笔轮候冻结,累计12,100,000股被轮候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8.37%,占公司总股本的2.85%,具体请见上述表格。中萃公司目前所持公司股份无质押情况。
二、中萃公司所持我司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中萃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相关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