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审阅报告……………………………………………………………第1页
二、财务报表…………………………………………………………第2—7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第2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第3页
(三)合并利润表…………………………………………………第4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5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6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7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第8—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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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阅报告天健审〔2023〕21号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环保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0-12月和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这些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国泰环保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国泰环保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国泰环保公司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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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2022年10-12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杭州国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环保科技公司),国泰环保科技公司系由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杭州萧山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吕炜、朱丽华共同出资组建,于2001年7月13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0181271170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泰环保科技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200万元。国泰环保科技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730325819L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6,000万元,股份总数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本公司属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污泥处理、水环境生态修复等环保技术及环保设备的研发和销售。产品销售主要为:污泥环保设备,提供的服务主要有污泥处理和水环境生态修复。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除本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会计政策外,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公司会计政策
1.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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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四、经营季节性特征本公司经营活动不存在季节性特征。
五、性质特别或者金额异常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说明:本财务报表附注的上年年末数指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数,期末数指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数,本中期指2022年10月-12月,上年度可比中期指2021年10月-12月,年初至本中期末指2022年度,上年度年初至上年度可比中期末指2021年度。
(一)资负债表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明细情况
1)类别明细情况
种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0,567,437.62 | 100.00 | 8,476,010.03 | 5.28 | 152,091,427.59 |
合计 | 160,567,437.62 | 100.00 | 8,476,010.03 | 5.28 | 152,091,427.59 |
(续上表)
种类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6,385,677.22 | 100.00 | 5,480,842.11 | 5.15 | 100,904,835.11 |
合计 | 106,385,677.22 | 100.00 | 5,480,842.11 | 5.15 | 100,904,835.11 |
2)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 2022.12.31 | 2021.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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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 2022.12.31 | 2021.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2,652,674.82 | 7,632,633.75 | 5.00 | 103,506,772.16 | 5,175,338.60 | 5.00 |
1-2年 | 7,741,262.80 | 774,126.28 | 10.00 | 2,790,840.06 | 279,084.01 | 10.00 |
2-3年 | 87,500.00 | 26,250.00 | 30.00 | 88,065.00 | 26,419.50 | 30.00 |
3-4年 | 86,000.00 | 43,000.00 | 50.00 | |||
小计 | 160,567,437.62 | 8,476,010.03 | 5.28 | 106,385,677.22 | 5,480,842.11 | 5.15 |
(2)应收账款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上海建工(浙江)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56,661,737.69 | 35.29 |
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 26,707,826.12 | 16.63 |
杭州蓝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7,107,225.88 | 10.65 |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 14,519,190.98 | 9.04 |
江西省国泰环保有限公司 | 9,731,354.04 | 6.06 |
小计 | 124,727,334.71 | 77.67 |
(二)利润表项目注释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明细情况
项目 | 本中期 | 上年度可比中期 |
主营业务收入 | 99,028,576.52 | 97,886,704.46 |
其他业务收入 | 314,876.47 | 1,271,269.52 |
营业成本 | 45,015,416.33 | 38,678,359.28 |
(续上表)
项目 | 年初至本中期末 | 上年度年初至上年度可比中期末 |
主营业务收入 | 373,487,558.44 | 328,905,202.92 |
其他业务收入 | 2,940,361.51 | 1,708,841.43 |
营业成本 | 183,920,046.89 | 147,086,419.84 |
(2)公司前5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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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初至本中期末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 85,425,562.07 | 22.69 |
杭州蓝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杭州萧山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78,326,507.74[注] | 20.81 |
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 75,794,913.72 | 20.14 |
上海建工(浙江)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57,388,338.83 | 15.25 |
江西省国泰环保有限公司 | 12,806,793.81 | 3.40 |
小计 | 309,742,116.17 | 82.29 |
[注]含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杭州蓝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和杭州萧山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金额
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陈柏校 | 实际控制人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股东 |
江西省国泰环保有限公司 | [注] |
浙江广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王成担任董事的公司 |
[注]江西省国泰环保有限公司原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将持有的该公司51%股权转让给江西省正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该公司股份。报告期内,公司与江西省国泰环保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的交易。基于审慎判断将与江西省国泰环保有限公司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予以披露
(二)关联方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关联方名称 | 年初至本中期末 | 上年度年初至上年度可比中期末 | ||
金额 | 定价方式 | 金额 | 定价方式 |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2,863,309.79 | 市场价 | 8,324,488.62 | 市场价 |
小计 | 52,863,309.79 | 8,324,488.62 |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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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 年初至本中期末 | 上年度年初至上年度可比中期末 | ||
金额 | 定价方式 | 金额 | 定价方式 | |
江西省国泰环保有限公司 | 12,806,793.81 | 市场价 | 10,724,529.84 | 市场价 |
浙江广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1,388,318.57 | 市场价 | 3,033,628.30 | 市场价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37,681.42 | 市场价 | ||
小计 | 15,232,793.80 | 13,758,158.14 |
3.关联方未结算项目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江西省国泰环保有限公司 | 9,731,354.04 | 486,567.70 | 8,771,677.04 | 438,583.85 |
浙江广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718,360.00 | 35,918.00 | 528,000.00 | 2,755.00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01,700.00 | 20,085.00 | ||
小计 | 10,851,414.04 | 542,570.70 | 9,299,677.04 | 441,338.85 |
合同资产 | ||||
浙江广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78,440.00 | 3,922.00 | ||
小计 | 78,440.00 | 3,922.00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应付账款 |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587,155.96 | |
小计 | 4,185,455.96 |
4.租赁
(1)年初至本中期末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支付的租金(不包括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确认的利息支出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476,190.48 | 409,190.23 | 66,79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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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年度年初至上年度可比中期末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支付的租金(不包括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确认的利息支出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476,190.48 | 1,352,027.81 | 46,920.05 |
七、其他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子公司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预付款保函,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一项包含未到期,金额为816,581.25元,并提供816,581.25元的保证金担保,担保到期日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承诺事项
1.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发包合同2021年3月1日,公司子公司杭州国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23,500万元,由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子公司的科创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
2.其他重要财务承诺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投资设立杭州湘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公司认缴出资4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40%。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已出资20万元。
(三)资产受限情况截至期末,本公司资产受限情况如下:
资产名称 | 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83,316.25 | 履约保函保证金、预付款保函保证金及银行ETC冻结资金 |
合计 | 883,316.25 |
八、其他补充资料
(一)非经常性损益
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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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细情况
项目 | 本中期 | 年初至本中期末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60,632.07 | 160,632.07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1,700.00 | 7,251,972.39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600,581.55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41,381.69 | 2,453,708.9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小计 | 743,713.76 | 10,466,895.00 |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 | 103,885.90 | 1,540,436.47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956.10 | 57,49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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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中期 | 年初至本中期末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625,871.76 | 8,868,962.13 |
(2)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1)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项目 | 期初递延收益 | 本期新增补助 | 本期结转 | 期末递延收益 | 本期结转列报项目 | 说明 |
萧山区科技局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 643,897.83 | 643,897.83 | 其他收益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48号) | ||
小计 | 643,897.83 | 643,897.83 |
2)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项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说明 |
即征即退收增值税税款返还 | 5,452,118.28 | 其他收益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通知》(财税〔2015〕78号) |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1年度税收贡献奖励 | 3,761,800.00 | 其他收益 |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领取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 |
污泥类城乡混合固废分类收集与减量化技术财政补助 | 1,400,000.00 | 其他收益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21〕35号) |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八个政策的通知》(浙绍政办发〔2022〕11号) |
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补助款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萧山区财政局、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奖励资金的通知》(萧财企〔2022〕23号) |
2019年度柯桥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补助 | 177,600.00 | 其他收益 | 绍兴市柯桥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柯桥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报的通知》 |
就业稳岗补助款 | 152,142.49 | 其他收益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37号) |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款 | 138,500.00 | 其他收益 | 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办(2022)17号) |
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专利示范企业补助款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上海市张江区级配套资金补助款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
上海市虹口区级财政绩效奖励 | 40,000.00 | 其他收益 | 上海市虹口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虹口区企业绩效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补助款 | 19,075.00 | 其他收益 | 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2022年春节期间市外留柯员工补助 | 16,000.00 | 其他收益 |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激励市外员工返岗的通知》(绍柯防控办〔2022〕13号) |
2021年度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 | 2,957.07 | 其他收益 | 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浙总工办发〔2020〕16号) |
小计 | 12,060,19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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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1.明细情况
(1)本中期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33 | 0.66 | 0.6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22 | 0.65 | 0.65 |
(2)年初至本中期末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9.37 | 2.48 | 2.4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7.62 | 2.33 | 2.33 |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
项目 | 序号 | 本中期 | 年初至本中期末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A | 39,649,432.55 | 148,700,831.06 | |
非经常性损益 | B | 625,871.76 | 8,868,962.1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C=A-B | 39,023,560.79 | 139,831,868.93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 D | 521,019,312.96 | 471,967,914.45 |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E | |||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F | |||
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G | 60,000,000.00 | ||
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H | 8.00 | ||
其他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I1 | ||
增减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J1 | |||
股份支付增加的资本公积 | I2 | |||
增减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J2 | |||
购买少数股东权益 | I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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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本中期 | 年初至本中期末 | |
增减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J3 | |||
报告期月份数 | K | 3.00 | 12.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 | L=D+A/2+E×F/K-G×H/K±I×J/K | 540,844,029.24 | 506,318,329.9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M=A/L | 7.33 | 29.37 | |
扣除非经常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N=C/L | 7.22 | 27.62 |
3.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1)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目 | 序号 | 本中期 | 年初至本中期末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A | 39,649,432.55 | 148,700,831.06 |
非经常性损益 | B | 625,871.76 | 8,868,962.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C=A-B | 39,023,560.79 | 139,831,868.93 |
期初股份总数 | D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 E |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 F | ||
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G | ||
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 H | ||
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I | ||
报告期缩股数 | J | ||
报告期月份数 | K | 3.00 | 12.00 |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L=D+E+F×G/K-H×I/K-J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基本每股收益 | M=A/L | 0.66 | 2.48 |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 | N=C/L | 0.65 | 2.33 |
(2)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三)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