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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承诺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下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发行人进行了全面调查,依法出具了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就本次发行事宜,国信证券特向投资者作出如下承诺: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国信证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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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承诺书》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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