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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6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方攸同先生、张连起先生、张小燕女士共3人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陆云峰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实现公司战略布局和长远规划,拓展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空间,公司拟与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年产70000吨新能源复合材料制品建设项目(一期)及总部项目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暂定为“浙江博菲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协议约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相关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有关部门签署和办理投资建设相关的合同等事项,办理本次投资建设所需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审批、备案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年产70000吨新能源复合材料制品建设项目(一期)及总部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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