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映翰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对映翰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1,310.7197万股,每股价格27.63元,每股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62,151,853.11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6,215,185.31元,余额为人民币325,936,667.80元,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325,936,667.80元,扣除本公司自行支付的审计费、律师费、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2,216,1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3,720,567.8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0JNA40011的《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变更部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工业物联网通信产品升级项目 | 6,008 | 5,325 |
2 | 智能配电网状态监测系统升级项目 | 4,880 | 4,467 |
3 | 智能售货控制系统升级项目 | 3,621 | 3,296 |
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449 | 3,981 |
5 | 智能低压配电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 2,700 | 2,616 |
6 | 智能车联网系统研发项目 | 2,650 | 2,650 |
7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 | 4,000 |
合计 | 28,308 | 26,335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为313,720,567.80元,其中超募资金为51,130,568元;(2)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智能储罐远程监测(RTM)系统研发项目”变更为“智能低压配电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金额2,615.56万元。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工业物联网通信产品升级项目”。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 投资总额 (1) | 累计已投入 募集资金 (2) | 利息收入净额 (3) | 结余募集资金 (1)-(2) +(3) |
工业物联网通信产品升级项目 | 5,325 | 4,605.88 | 170.52 | 889.64 |
注:利息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压缩了资金支出,形成了资金节余。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工业物联网通信产品升级项目”已建设完成,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889.64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马如华 文光侠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