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2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9,313,2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74,76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1,482,234.4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88,492,529.5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4号)。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67,939,870.00元变更为人民币757,253,070.00元,公司总股本由567,939,870股变更为757,253,070股。
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将《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