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的履行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袁渊先生、姚毅先生及非独立董事LONGGEN ZHANG(张龙根)先生,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袁渊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成员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审议通过24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审议议案
1.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2023年1月23日
1、《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审议议案
8、《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
2022年2月14日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
3.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
2022年3月15日
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度履职报
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内控审计工作计划的议
案》;
6、《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4.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
2022年4月21日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5.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
2022年8月3日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
2022年10月27日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7.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
2022年12月12日
1、《关于新增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8.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
2022年12月30日
年度总结,未审议具体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及发展情况下,及时召开各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有效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职能,为董事会决策及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外部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中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未在审计中发现公司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相关财务报告,认为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适用准则变动及国家最新法规要求除外)、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确认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整体强化了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能力。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完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完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督促并审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检查后,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了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意见后,进行了必要的协调工作,履行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合理利用外部审计工作成果,确保充分的审计范围,减少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共享审计成果、降低审计成本,提高了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共同发挥监督功能。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对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客观判断,给出同意的审阅结论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提升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齐心协力、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圆满地完成了2022年度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行使职权,督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不断规范,维护公司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推动了公司规范治理建设。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主动、积极、充分地发挥了职能,按时出席各次会议,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督促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程序到位,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有效性、年报审计协调等
方面建言献策,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有效监督外部审计,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完成内控审计工作,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特此报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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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渊 姚毅 张龙根
日期: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