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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6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亿晶光电股票代码:60053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Keenstar Property Management Co., Limited住所:12/F.,San Toi Building, 137-139 Connaught Road, Central, Sheung Wan,Hong Kong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二路勤诚达大厦29楼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晶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亿晶光电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声明 ...... 2

目录 ...... 3

释 义 ......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 8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9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9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9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程序 ...... 10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0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或处置其已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10

三、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 ...... 10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1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 11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12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13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14

一、权益变动资金总额 ...... 14

二、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 14

三、资金支付方式 ...... 14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15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7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17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18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19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1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 ...... 21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 21

三、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21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 ...... 21

第八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22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的核查 ...... 2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2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3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5

一、备查文件 ...... 25

二、备查地点 ...... 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7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8

释 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亿晶光电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Keenstar Property Management Co., Limited
勤诚达投资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勤诚达集团、转让方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
勤诚达控股勤诚达控股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方与受让方于2023年3月15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本次权益变动转让方将其持有的勤诚达投资的100%股权转让予受让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这些差异因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Keenstar Property Management Co., Limited
注册地址12/F.,San Toi Building, 137-139 Connaught Road, Central, Sheung Wan, Hong Kong
公司董事古汉宁
注册资本10,000.00港币
注册号3078619
公司性质私人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贸易
注册日期2021年8月23日
经营期限2023年8月22日
股东及持股比例Keenstar Property Investment Co.,Ltd,持股100%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二路勤诚达大厦29楼
联系电话0755-2998822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Keenstar Property Development Co.,Ltd

古汉宁

100%

Keenstar International Co., LtdKeenstar Property Investment Co.,LtdKeenstar Property Management Co., Limited

100%

100%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Keenstar Property Investment Co., Ltd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100%的股权,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古汉宁通过层层股权控制关系控制信息披露义务人100%股权,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

(三)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于2021年8月23日,自设立之日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勤诚达投资100%股权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控制或参股的其他核心企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勤诚达投资权益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外,Keenstar Property Investment Co., Ltd无控制或参股的其他核心企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为古汉宁。

古汉宁,男,中国国籍,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1993年12月生。2017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勤诚达控股董事局秘书;2018年4月至2019年5月,任亿晶光电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勤诚达控股董事局副主席。

除上市公司以外,其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控制结构经营范围
1勤诚达控股有限公司200,000.00万元直接持股99.00%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从事生态旅游项目的开发经营;物
业管理;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文化活动策划(不含经营卡拉OK歌舞厅)。(以上均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销售自来水;给排管道和设备安装。
2深圳市勤诚达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万元间接控制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给排管道和设备安装;从事生态旅游项目的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文化活动策划。(以上均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无。
3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万元间接控制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给排管道和设备安装;从事生态旅游项目的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文化活动策划。(以上均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无。
4深圳市勤诚达生活服务有限公司1,000.00万元间接控制一般经营项目是: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物业服务评估;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于2021年8月23日,经营范围为投资、贸易,暂未开展实体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设立不满3年。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Keenstar Property Investment Co., Ltd成立于2021年8月5日,经营范围为投资,暂未开展实体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设立均不满3年。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为古汉宁,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详见“三、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之“(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职务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董事古汉宁中国中国深圳中国香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形。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3年3月15日,勤诚达集团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勤诚达投资100%股权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股权转让系为使新能源板块更加独立、清晰及上市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做出的安排。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或处置其已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2023年3月6日,亿晶光电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编号:2023-019),亿晶光电于2023年3月3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5号),上交所对亿晶光电报送的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根据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发行对象为勤诚达投资。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除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涉及的权益变动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处置其已拥有亿晶光电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三、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已分别经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审议通过、勤诚达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勤诚达投资股东审议通过。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与勤诚达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3年3月15日,勤诚达集团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勤诚达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勤诚达投资100%股权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勤诚达投资间接持有亿晶光电254,696,214股股份,占亿晶光电总股本的21.3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勤诚达投资直接持有亿晶光电254,696,214股股份,占亿晶光电总股本的21.35%。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拥有亿晶光电股份权益。亿晶光电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NOVA GLOBAL INVESTMENT LIMITED

古汉宁100%

KEENSTAR INDUSTRIAL CO., LTDKEENSTAR CO., LTD

100%KEENLAND CO., LTDKEENSTAR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 LIMITED

100%

100%

深圳市勤诚达投资有限公司勤诚达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

99%

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30%70%

亿晶光电

21.35%

100%

100%

本次权益变动后,勤诚达投资持有亿晶光电股份情况未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勤诚达投资间接持有亿晶光电254,696,214股股份,占亿晶光电总股本

的21.35%。亿晶光电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Keenstar Property Development Co.,Ltd

古汉宁100%

Keenstar International Co., LtdKeenstar Property Investment Co.,Ltd

Keenstar Property Management Co.,

Limited

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亿晶光电

100%

21.35%

100%

100%100%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3月15日,勤诚达集团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转让方:勤诚达集团

受让方:Keenstar Property Management Co., Limited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转让方与受让方均为古汉宁控制企业。

(二)合同内容

勤诚达投资于2012年12月17日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转让方占勤诚达投资100%的股权。现转让方将其占勤诚达投资100%的股权以人民币1,00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将股权转让

款支付给转让方。《股权转让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勤诚达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254,696,21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35%,其中质押股数20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77%,占勤诚达投资持股的78.52%。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权益变动资金总额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勤诚达投资100%股权合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000万元。

二、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关联方(古汉宁及其关联方除外)的情况,亦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三、资金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支付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有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除日常生产经营之外的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对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安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计划。如果未来上市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重大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如果因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为了确保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如下承诺:

“(一)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二)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三)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

用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五)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上述承诺于本公司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持续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实体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实体不主动寻求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为避免与上

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新设或收购从事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相同、相似的经营主体,或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之现有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

4、本承诺函在本公司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为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尽可能避免、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2、本承诺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亿晶光电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交易的情形。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的情形。

三、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它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的核查

经自查,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亿晶光电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亿晶光电股票的情况。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于2021年8月23日,暂未开展实体经营活动,无相关经营财务数据。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4、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的声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变化情况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8、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所做出的承诺。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19-82585558

传真:0519-82585550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尧塘镇金武路18号

(本页无正文,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Keenstar Property Management Co., Limited

有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古汉宁

签署日期:2023年3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Keenstar Property Management Co., Limited

有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古汉宁

签署日期:2023年3月15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慈溪市海通路528号
股票简称亿晶光电股票代码60053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Keenstar Property Management Co., Limited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地12/F.,San Toi Building, 137-139 Connaught Road, Central, Sheung Wan, Hong Kong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不变□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 备注: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勤诚达投资,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未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备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古汉宁,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未发生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种类:不适用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增加254,696,214股(间接) 变动比例:增加21.3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3年3月15日 方式:勤诚达集团将其持有的勤诚达投资100%股权转让予Keenstar Property Management Co., Limited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备注:除已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处置其已拥有亿晶光电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否□ 注: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Keenstar Property Management Co., Limited

有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古汉宁

签署日期:2023年3 月 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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