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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利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6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3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16,3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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