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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5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2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同步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及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布前6个月内(即2022年8月19日至2023年2月2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的范围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全部的3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下述核查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外,其他核查

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自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经核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有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该内幕知情人已出具《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说明》,经公司核查,该人员仅提供激励对象选择的建议,对公司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实施时间等并不知情,知悉信息有限,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市场公开信息作出的独立判断和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所致,在自查期间未接受任何人关于买卖公司股票的建议,亦未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

3、除上述核查对象外的激励对象

自查期间,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另有10名激励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经公司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出具了《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说明》:“本人在上述股票交易行为发生时,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在公司披露本激励计划前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本人泄露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该等买卖行为系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本次核查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及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发生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3、《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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