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3年9月17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告的具体内容已分别于2018年9月3日和9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即2018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17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期员工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71,8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7%。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资产管理机构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不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不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