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回购股份三年期限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205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对《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做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6,957,470元。 | 第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6,955,265元。 |
第20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026,957,470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20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026,955,265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尚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3月修订)。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