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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化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6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连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8 月至今在大信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桂东电力、万顺新材、安妮股份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斌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任微康益生菌(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汤艳群

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汤艳群简介:

从 2010 年 3 月至今在大信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 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新材、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2022 年度保持一致,仍将参考同行企业的收费标准,同时按照审计工作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收费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5万元。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审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对续聘大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拟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针对续聘大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核机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 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符合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以7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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