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发行金融债券的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批文。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3]第30号),公司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及境外市场发行金融债券,2023年金融债券新增余额不超过300亿元。行政许可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公司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
公司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等金融债券管理规定,做好本次金融债券的发行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本次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