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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达: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5

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3-007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武向文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总经理对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编制的2022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编制的2022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拟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予以实施。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功富、张福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0)。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共计使用176,219,850.46元,其中用于富士达产业基地项目(二期)支出136,219,850.46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功富、张福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提高控股上市公司质量,根据航空工业集团下发的关于探索建立ESG体系的重点工作任务,公司编制了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控股上市公司质量,根据航空工业集团下发的关于探索建立ESG体系的重点工作任务,公司编制了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依据经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确定的指标及计分原则,确定2022年经营业绩考核得分为111.95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依据经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确定的指标及计分原则,确定2022年经营业绩考核得分为111.95分。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经理层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功富、张福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按照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个人岗位系数、考核得分计算出经理层成员年薪。董事付景超兼任公司总经理,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议案内容:

董事付景超兼任公司总经理,回避表决。

公司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编制的2022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功富、张福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编制的2022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文件编制的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控体系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公司按照《全面风险管理要求》《中航富士达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文件编制的《2022年度内控体系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按照《全面风险管理要求》《中航富士达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文件编制的《2022年度内控体系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对2023年经营目标、重要工作安排进行详细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对2023年经营目标、重要工作安排进行详细规划。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编制的2023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根据2023年经营计划,公司制定了2023年工资总额预算。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2023年经营计划,公司制定了2023年工资总额预算。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功富、张福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控制在11.8亿元以内,具体授信情况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武向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新增债务融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提升,公司拟申请2023年度末流动资金贷款规模提升至不超过13,000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提升,公司拟申请2023年度末流动资金贷款规模提升至不超过13,000万元。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为实现公司2023年的经营目标,公司制定了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实现公司2023年的经营目标,公司制定了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2023年业务发展计划,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功富、张福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陈戈、杨立新、卢明胜、付景超为关联方推荐董事,回避表决。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构成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主任:武向文 委员:陈戈 卢明胜 张福顺 付景超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功富、张福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经认真自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规定逐项核对后,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规定,且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质性条件。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并结合公司情况,公司制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包括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光电”)在内的特定投资者。其中,中航光电拟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的46.64%(含本数),且本次发行后中航光电持有富士达股份不超过50%(含本数)(中航光电的最终认购股份数由其和富士达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除中航光电外,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富士达生产科研楼建设及生产研发能力提升项目28,000.0028,000.00
1.1航天用射频连接器产能提升项目20,000.0020,000.00
1.2富士达射频连接器研究院建设项目8,000.008,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7,000.007,000.00
合计35,000.0035,000.00

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7)限售期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中航光电较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前12个月,若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则其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反之,若增持超过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则其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余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功富、张福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满以后股份转让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议案的关联方,关联方推荐董事共4人,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议案的关联方,关联方推荐董事共4人,回避表决。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9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功富、张福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公告编号:2023-020)。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功富、张福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功富、张福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功富、张福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功富、张福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出具了《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功富、张福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公司拟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功富、张福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公司拟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议案的关联方,关联方推荐董事共4人,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议案的关联方,关联方推荐董事共4人,回避表决。

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向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规定,中航光电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功富、张福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议案的关联方,关联方推荐董事共4人,回避表决。

中航光电拟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可能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鉴于中航光电已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就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的限售期作出相关承诺,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中航光电因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时,中航光电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功富、张福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三)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3-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功富、张福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安排,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授权事项: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修改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延迟召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延迟召开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将另行适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延迟召开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将另行适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拟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0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011)。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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