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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普化学: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5

证券代码:834033证券简称:康普化学公告编号:2023-029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我们出席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会议类型

会议类型姓名应出席会议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出席会议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周涛9900
刘作华9900
程世红9900
股东大会周涛4400
刘作华4400
程世红440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22年度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年度,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2年6月2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责任主体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章程>(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法人治理与规范运作内控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2、2022年6月17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3、2022年6月24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申报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的议案》、《关于确认关联交易更正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4、2022年8月2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5、2022年11月14日,对在2022年11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审议的《关于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发表了关于提名核心员工事项的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6、2022年11月23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报出2022年1-9月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正〈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7、2022年12月29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2022年度,我们通过电话、会议的形式,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参考性意见,以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2022年度,我们积极参加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熟悉相关制度规则,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五、其他情况

1、2022年任职期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2022年任职期间,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2022年任职期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我们能保证充足的时间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以上是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涛、刘作华、程世红

2023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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