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喜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05”)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