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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4-19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
和要求,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为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护
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一直不断规范和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从2007
年开始多次聘请外部咨询机构参与、指导公司的内控建设。
    2011年度公司参加了厦门证监局组织的公司内控规范实施试点工作。本次试
点工作,根据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对公司的内控体系和相关制度开展
重新梳理,完善和提升公司的内控体系,做好母公司及重要子公司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建设、自我评价、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控评价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协调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在内控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决策下,由内控评价工作小组负责内部控制
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2011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
内部控制评价。
    内控评价领导小组是内控评价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整个内控评价项目
实施方案确定、重大事项决策协调、项目实施情况监督等;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
董事长担任。内控评价领导小组就内部控制评价的总体情况向董事会负责。
    内控评价工作小组是内控评价的组织实施机构,完成内控评价项目的具体
实施,工作小组由公司内控与审计部牵头成立,分别抽调纳入评价范围的各部门、
各子公司中对企业情况熟悉、业务能力强的专职人员组成,根据内控评价工作底
稿模版,对内控流程设计与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评价工作过程中,工作小组详细记录公司执行评价工作的内容,包括评价
要素、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关证据资料以及认定结果等。工作小组职责包括评价
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监察内部控制问题的发现以及经管理层确认的整
改建议是否按计划进度落实执行;定期就项目进度、质量及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内
控评价领导小组。
    本年度公司聘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截至2011年12月
31日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重要所属单位的重要业务和事项,重点
关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一)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部函[2011]031号文《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规范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应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
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做好母公司及重要子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建设、自
我评价和审计工作。上市公司母公司及重要子公司是指母公司及选取的子公司合
计总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三项指标同时要占2010 年合并财务报表相应指标
的50%以上”这一要求,2011年,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母公司及重要
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重点在贸易、地产、期货业务板块开展,包括:厦门
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上海启润实业有限公司、福建三钢国贸有限
公司、厦门国贸化纤有限公司、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厦门国贸东翔地产
有限公司、合肥天同地产有限公司、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述单位其总资产、
净利润及营业收入的合计数超过了公司201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应指标的70%,
未来公司将持续扩大内部控制评价的实施范围。
    经过风险评估,公司重点关注了下列十大高风险领域:竞争风险、市场供
求风险、人力资源风险、销售管理风险、战略规划风险、信息管理风险、资金短
缺风险、政策风险、汇率波动风险、投资决策及执行风险。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
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
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
递、信息系统、风险评估、重大投资、对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内部监督等。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母公司及选定的重点子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
定的程序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
工作组、实施内控设计评价及内控执行有效性测试、认定内部控制缺陷、编制整
改通知单、汇总评价结果、缺陷整改、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评价过程中,公司充分考虑基本规范和评价指引的相关要求,采用了个别访
谈、调查问题、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测试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
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
别内部控制缺陷。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及重要性分析,结合内部
控制控制活动的特点,对执行有效性测试的业务和事项进行评价方法的选择,评
价测试样本量参照内部控制的控制频率进行选取,评价方法、评价证据具有适当
性和普遍代表性。
    五、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了
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按照影响企业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
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
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采取定量标准、定性标准和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1、定量标准
    以本年度税前净利润3%作为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对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通过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潜在错报或披露事项错报程度进行判定;对于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通过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公司负面影响大小或直接财产
损失金额大小进行判定。
    2、定性标准
    出现以下迹象的,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
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
    (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
并未加以改正;
    (3)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
    (4)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6)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
    (7)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出现以下迹象的,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其他情形
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2)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
    (4)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5)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3、内部控制缺陷影响程度评价还需考虑以下影响:
    (1)影响整体控制目标实现的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是否构成重大缺陷;
    (2)针对同一细化控制目标所采取的不同控制活动之间的相互作用;
    (3)针对同一细化控制目标是否存在其他补偿性控制活动或替代控制活动。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过程
中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重大缺陷。
    六、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1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
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
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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