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70证券代码:837403 证券简称:康农种业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3年3月15日经公司第三次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五)遭受重大损失、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六)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或清算等;
(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或公司认定的其他对子公司经营、财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及其他可能对公司形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六章 检查与考核第二十八条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不定期向子公司派驻审计人员,对其财务及经营活动进行检查。第二十九条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向公司述职,汇报子公司经营状况,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工作进行考核。
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的,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修改时亦同,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