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广东天龙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广东天龙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广东天龙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天龙”)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围绕日常经营需求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性交易,不影响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制订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从制度和组织层面进行风险管理,有利于控制风险。以上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广东天龙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关于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子公司基于外汇收支规模,为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借助远期外汇市场的风险对冲功能,有助于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制订了《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风险。以上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铁波 李映照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