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2日和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资金需求,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湾物流”)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中期票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和5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1年10月,宝湾物流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MTN856号),同意接受宝湾物流中期票据注册。
近日,宝湾物流成功发行了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额度为5亿元,具体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发行要素 | |||
债券全称 | 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简称 | 23宝湾物流MTN001 |
代码 | 102380457 | 期限 | 3年 |
起息日 | 2023-03-10 | 兑付日 | 2026-03-10 |
计划发行总额 | 5亿元 | 实际发行总额 | 5亿元 |
发行利率 | 3.63 % | 发行价格 | 100元/百元 |
申购情况 | |||
合规申购家数 | 10 | 合规申购金额 | 71,000万元 |
最高申购价位 | 4.20% | 最低申购价位 | 3.35% |
有效申购家数 | 8 | 有效申购金额 | 52,000万元 |
簿记管理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承销商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联席主承销商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期发行的相关文件请详见上海清算所(www.shclearing.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