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次方案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薪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日止;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日止。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按月发放。
(二)薪酬标准
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按其所担任的岗位或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酬组成。
1.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根据目前岗位职级、任职年限、岗位责任等予以确定,按月发放,具体如下:
职务 | 基本年薪范围(单位:万元) |
董事长、总经理 | 20-30 |
非独立董事 | 12-50 |
监事 | 8-30 |
副总经理 | 20-60 |
财务总监 | 20-30 |
董事会秘书 | 10-18 |
注:上述人员在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基本年薪按就高原则领取,不重复领取。
2.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由经营考核指标绩效奖金及专项考核指标绩效奖金构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具体绩效薪酬依据各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及专项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状况确定。
四、其他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任职时间的长短(每年按12个月计算,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计算其应得的薪酬或津贴。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