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56证券代码:837403 证券简称:康农种业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于2023年3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于2023年3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