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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农种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5

公告编号:2023-050证券代码:837403 证券简称:康农种业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于2023年3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于2023年3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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