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年3月15日,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公司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为维护公司新老股东的合法权益,若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经北京证券交易所核准、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得以实施,对于截至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所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特此公告。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