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38证券代码:837403 证券简称:康农种业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上述项目的实施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 |||||
9、上市地点
北京证券交易所。10、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对于截至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所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11、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2、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13、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公司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339.98万元和3,606.71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6.28%、
16.47%,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