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募集资金用途及可行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概况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公司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年产2.5万吨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项目 | 24,948.40 | 22,898.40 |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00.00 | 5,000.00 |
合计 | 29,948.40 | 27,898.40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上述项目的实施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经公司认真研究、论证后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
公告编号:2023-040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及未来资本支出规划等相适应;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将有效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用途及可行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用途及可行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