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3月14日以信息平台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本次豁免自愿性承诺议案的提请、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