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定,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 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二○二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