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3月13日在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健民集团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琪经先生主持,经到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分配方案:按照公司总股本153,398,6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153,398,600.00元,尚余915,247,814.9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