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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5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14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亿纬锂能零号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3月1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祝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3月14日,并同意以41.2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966.3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出于公司子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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