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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5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于2023年3月14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亿纬锂能零号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金成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加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3月1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1名激励对象(Alexander Holden)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公司取消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63万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65名调整为164名,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由3,000万股调整为2,966.37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公司上述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刘建华、江敏、艾新平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3月14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966.3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公司上述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刘建华、江敏、艾新平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沈阳亿纬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向子公司沈阳亿纬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亿纬”)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沈阳亿纬注册资本将由10,000万元变更为3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子公司曲靖亿纬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亿纬”)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七年;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70,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八年。为支持曲靖亿纬经营发展,公司拟为上述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子公司亿纬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亚洲”)拟向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43,000万港币或等值外币贷款(以下简称“本次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公司拟在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对本次贷款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子公司亿纬动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动力香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亿纬亚洲提供现金质押担保。公司将在亿纬动力香港

及亿纬亚洲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本次担保尚未签署协议或相关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43,000万港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最终融资金额(包括该额度项目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仍需与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金成先生全权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开户、销户、保证金质押开票、存单质押开票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6)。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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