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3]004237号 |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年度)
目录 | 页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7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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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 004237号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航装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江航装备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江航装备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江航装备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3] 004237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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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江航装备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航装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江航装备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江航装备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龙娇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王冬 | |||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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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6日下发《关于同意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4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93.61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3.661.3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568.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093.34万元。截至2020年7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0)02002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已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未到期现金管理余额592,603,218.78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36,850,944.55元,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投入50,740,372.09元,募集资金未到期现金管理金额552,674,305.5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42,847,776.21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于2020年7月28日分别与交通银行合肥北京路支行、招商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浦发银行合肥新站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合肥天鹅制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鹅制冷”)、中信证券、中航证券、交通银行合肥北京路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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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合肥北京路支行 | 341335000013000658543 | 1,599,436.00 | 活期 |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 551903304910618 | 3,064,173.18 | 活期、协定存款 |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合肥新站区支行 | 58040078801100000828 | 22,134,086.33 | 活期、协定存款 |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合肥新站区支行 | 58040078801100000829 | 11,019,752.28 | 活期、协定存款 |
合肥天鹅制冷科技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合肥北京路支行 | 341335000013000658142 | 5,030,328.42 | 活期 |
合计 | 42,847,776.21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技术研究与科研能力建设项目、产品研制与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环境控制集成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自2021年8月30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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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9日止。
同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17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购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内,可滚动循环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授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届满。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同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5.8亿元(含本数)人民币购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内,可滚动循环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届满时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机构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 认购日期 | 到期日 | 预期收益率 | 收益类型 | 是否归还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中航证券安心投尊享24号收益凭证产品 | 45,000.00 | 2022.8.19 | 2023.2.13 | 3.1% | 本金保障型 | 否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挂钩型结构型存款 | 10,000.00 | 2022.9.2 | 2023.3.1 | 3.45% | 本金保障型 | 否 |
交通银行合肥北京路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267.43 | 2022.3.17 | 随时 | 1.9575% | 随时 |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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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了保障“环境控制集成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和管理,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天鹅制冷科提供总额不超过7,036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在该募投项目规定的实施周期内,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天鹅制冷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可以滚动使用,也可以提前偿还,到期后双方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向天鹅制冷提供借款1,900万元,其中报告期内向天鹅制冷提供借款1,000万元,专项用于环境控制集成系统硏制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建设。
为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和降低采购成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按季度统计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江航装备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航装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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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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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4,093.3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074.0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670.1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产品研制与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 否 | 13,169.00 | 13,169.00 | 2,195.81 | 3,543.18 | -9,625.82 | 26.91 | 2023-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技术研究与科研能力建设项目 | 否 | 17,903.00 | 17,903.00 | 1,903.12 | 5,527.86 | -12,375.14 | 30.88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环境控制集成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7,036.00 | 7,036.00 | 975.11 | 1,399.14 | -5,636.86 | 19.89 | 2023-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流向 | 否 | 40,985.34 | 40,985.34 | 12,200.00 | -28,785.34 | 29.7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94,093.34 | 94,093.34 | 5,074.04 | 37,670.18 | -56,423.15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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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1、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自2021年8月30日至2022年8月29日止。 2、同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17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购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内,可滚动循环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授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届满。 3、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8月26日止。 4、同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5.8亿元(含本数)人民币购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内,可滚动循环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届满时止。 5、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购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天通知存款2,674,305.53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10,000.00万元以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收益凭证45,000.00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为了保障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和管理,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天鹅制冷科提供总额不超过7,036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在该募投项目规定的实施周期内,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天鹅制冷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可以滚动使用,也可以提前偿还,到期后双方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向天鹅制冷提供借款1,900.00万元,其中报告期内向天鹅制冷提供借款1,000.00万元,专项用于环境控制集成系统硏制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建设。 为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和降低采购成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按季度统计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