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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万维: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4

证券代码:300418 证券简称:昆仑万维 公告编号:2023-017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2月2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3月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3人调整为80人,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274.5万股调整为4,204.5万股。

除上述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与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况,授予条件已成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和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昆仑万维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四)《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3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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