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崧盛股份:关于拟解除前次资产抵押并再次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5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解除前次资产抵押并再次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解除前次资产抵押并再次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资产抵押贷款情况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基于公司预先投入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崧盛总部产业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需要,公司以部分自有资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不超过9,930万元(含),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2年7月25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相关合同,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9,930万元,贷款期限自2022年7月28日起至2027年7月28日止(以下统称“前次抵押贷款”)。公司为该银行贷款用以抵押的自有资产为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区鹏展汇广场办公楼2-10层的自有房产,其产权证号为粤(2022)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82320号、粤(2022)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82333号、粤(2022)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83311号、粤(2022)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83328号等(以下统称“前次资产抵押”)。

二、本次拟解除前次资产抵押及再次申请资产抵押贷款情况

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解除前次资产抵押并再次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为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经审慎研究,公司拟提前偿还结清前次抵押贷款并解除前次资产抵押,同时以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区鹏展汇广场办公楼2-10层的自有房产(其产权证号为粤(2022)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82320号、粤(2022)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82333号、粤(2022)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83311号、粤(2022)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83328号等)作为抵押物(以下统称“本次资产抵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含),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含),实际贷款金额、贷款利率及贷款期限以公司最终和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提前偿还前次抵押贷款及前次资产抵押解除注销的各项法律文件及相关手续办理,以及签署本次贷款额度、期限及抵押范围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及相关手续办理。根据《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拟解除前次资产抵押及再次申请资产抵押贷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拟解除前次资产抵押及再次申请资产抵押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资产抵押情况

公司将在结清前次抵押贷款并办理完毕前次资产抵押解除注销手续后,再办理本次资产抵押的具体相关事项,不会出现抵押资产重复抵押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署本次抵押贷款相关协议,除前次资产抵押的情况外,本次拟用以抵押的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解除前次资产抵押及再次申请资产抵押贷款事项,有利于降低公

司综合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对本次拟解除前次资产抵押及再次申请资产抵押贷款事项风险可控。后续公司将不断通过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防范和控制偿债履约风险。

五、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解除前次资产抵押并再次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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