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收到公司股东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联泰”)和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泰”)的告知函,告知公司南昌联泰将所持有的32,500,000股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深圳联泰将所持有的10,700,000股本公司流通股股份于2023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解除质押登记手续,随后南昌联泰及深圳联泰于2023年3月13日将上述本公司流通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南昌联泰 | 否 | 32,500,000 | 58.89% | 4.89% | 否 | 2022年3月9日 | 2023年3月13日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深圳联泰 | 否 | 10,700,000 | 99.59% | 1.61% | 否 | 2022年3月9日 | 2023年3月13日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合计 | 43,200,000 | 65.52% | 6.50% |
2、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南昌联泰 | 否 | 32,500,000 | 58.89% | 4.89% | 否 | 否 | 2023年3月13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止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公司经营 |
深圳联泰 | 否 | 10,700,000 | 99.59% | 1.61% | 否 | 否 | 2023年3月13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止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公司经营 |
合计 | 43,200,000 | 65.52% | 6.50%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披露日,本次质押后南昌联泰及深圳联泰持有本公司股份及质押股份情况如下所示:
三、其他说明
1、南昌联泰《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告知函》;
2、深圳联泰《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告知函》;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及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南昌联泰 | 55,188,952 | 8.30% | 54,500,000 | 98.75% | 8.20% | 0 | 0 | 0 | 0 |
深圳联泰 | 10,743,792 | 1.62% | 10,700,000 | 99.59% | 1.61% | 0 | 0 | 0 | 0 |
合计 | 65,932,744 | 9.92% | 65,200,000 | 98.89% | 9.81% | 0 | 0 | 0 | 0 |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