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任期届满后须进行换届选举。为了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决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推荐,同时经第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提名邓伟明先生、陶吴先生、邓竞先生、廖恒星先生、李卫华先生、刘兴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决定提名曹越先生、刘芳洋先生、李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曹越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员。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被共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曹越先生、刘芳洋先生、李巍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吴小歌女士在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其他担任的公司职务不变。上述董事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任期届满后仍将按规定遵守有效期内的相关任职承诺。公司向上述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
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件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特此公告。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邓伟明,男,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太原科大毕业。曾任湖南邵东焦化厂技术员、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04年8月至今,担任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6月至2021年8月,担任湖南邵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7月至今,担任湖南中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8月至今,担任湖南汉华京电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0月至2021年4月,担任贵州中伟资源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19年9月,担任湖南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伟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121,567股,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5%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223,600,000股,通过持有铜仁弘新成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9%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2,058,2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9%,邓伟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邓竞先生为邓伟明先生之子,董事陶吴先生为邓伟明先生配偶之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邓竞,男,199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任职于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7月至2021年6月,任职于嘉兴谦吉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6月至今,担任湖南古瑞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5月至今,担任印尼中青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邓竞先生为董事邓伟明先生之子,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陶吴,男,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普华永道国际会计事务所、Numeric;2013年9月至2016年2月,任职于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3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公司经营中心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资深副总裁。2021年6月至今,担任印尼中青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陶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3,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13%。陶吴先生为董事邓伟明先生配偶之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廖恒星,男,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曾在湖南笛扬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08年6月至2017年2月,历任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裁助理;2017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总裁助理;201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恒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9,6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8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卫华,男,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南邵阳市锅炉制造厂、广东省中山市美丽时玩具厂、深圳市恒生玩具厂、湖南邵东县大田精工模具厂、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2月至2022年3月,历任公司研究院总
工程师、工程中心总经理;202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首席专家兼工程总院设计院院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4,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7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刘兴国,男,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1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工厂负责人;2017年11月至2019年5月,担任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总经理、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2019年6月至2021年11月,担任湖南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担任贵州中伟兴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兴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6,0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8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曹越,男,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2010年7月至今,历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2018年3月至今,担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至今,担任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担任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担任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担任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年11月至今,担任株洲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巍,男,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2010年8月至今,历任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201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芳洋,男,198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博士。2011年9月至今,历任中南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22年5月至今,担任广东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芳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