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西集团”)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德力西集团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冻结日期 | 司法冻结执行人 |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24,084,779 | 13.02% | 5.44% | 2020-12-31 | 2023-3-13 |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合计 | 24,084,779 | 13.02% | 5.44% |
二、股东股份累计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德力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5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27.03%,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11.29%;不存在被司法冻结情形。
三、其他说明
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解除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