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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胜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5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2022年度,我们作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关注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22年任期届满。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2022年11月25日起,共3年。经过本次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的4名独立董事中,路国平继续担任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杨志勇、闻道才自2022年11月25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换届新提名的王跃堂、张利军、裴力自2022年11月25日起担任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

(二)现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第七届独立董事为路国平、王跃堂、张利军、裴力。基本情况如下:

王跃堂:男,1963年6月出生,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南京大学管理学院院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宝胜股份独立董事。

路国平:男,1960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南京审计大学国富中审学院副院长、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宝胜股份独立董事。

张利军:男,1976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建造师。现任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执委会主席,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经理委员会仲经理员;宝胜股份独立董事。

裴力:男,1965年1月出生,博士学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硕士生导师、兼职教授,大连理工大学和辽宁科技大学兼职教授。曾任中国华诚集团副总经

理。现任北京中乾证融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宝胜股份独立董事。

(三)离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独立董事杨志勇、闻道才自2022年11月25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杨志勇:男,1969年10月出生,律师,江苏友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常州市律协民商事委员会副主任。1989年9月进常州第二律师事务所(常州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0年6月与他人合伙成立江苏友联律师事务所。闻道才:男,汉族,1957年2月生,江苏江都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潍柴动力独立董事。曾任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宝应县县委书记、县长、扬州市茧丝绸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参与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王跃堂1100
路国平111100
张利军1100
裴力1100
杨志勇101000
闻道才101000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我们出席了应当参加的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议案通过率100%:

董事会届次审议内容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对子公司担保及授权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九次会议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2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换届选举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宝胜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宝胜股份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2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确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确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路国平、杨志勇、闻道才均参加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

董事路国平、杨志勇、闻道才因公出差未能出席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独立董事本年度无需列席股东大会。

(三)报告期内参与专门委员会情况公司设立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我们分别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担任相关职务。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2022年我们履行了以下职责:在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中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主审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督促审计工作进度,保持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行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以及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经过公开招投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与建议公司选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2022年我们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负责制定、审查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指导董事会完善公司薪酬体系。

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对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学习调研及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学习了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加强自身学习,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同时,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积极深入公司基层了解实际经营情况,倾听投资者的诉求,本年度继续实地走访了宝胜电缆科技城项目,为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提供事实依据。

(五)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情况

公司能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讯、人员安排等条件,能较好的传递我们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上级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往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2年度我们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

1、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关联交易业务严格按照证监会要求进行交易预计及披露,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认真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和结算方式公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主动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2022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判断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通知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4、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情况

我们根据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指标、年度经营业绩和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审核了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监事、高管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予以认可。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年2月22日,公司发布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2022-009);

2022年7月15日,公司发布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2022-033)。

6、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公司股东曾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梳理,并在定期报告里向社会公开披露,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7、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和信息披露工作。2022年度,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报告51份。公司坚持及时、准确、完整的对外披露信息,未发生违反规定的事项。

8、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公司已在专业机构的协助下,遵循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建立了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9、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

10、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与建议,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1、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要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1)继续研究国内外本行业发展现状及动态,适时调整公司发展战略;

(2)继续提高产品的质量,突出宝胜的品牌影响力;

(3)拓宽营销渠道,增加业务量;

(4)控制风险客户的应收账款规模,做好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

(5)适时探索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盈利空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

营绩效,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诚信、勤勉、谨慎、认真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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