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股份”、“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联合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宝胜股份在2022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1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2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3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154,3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5元,共募集资金851,135,115元,扣除发行费用29,101,2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24,901,061.55元(含应支未支咨询服务费2,867,146.5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3月3日全部到位,并由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宁信会验字(2011)0018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2、2022年度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报告期期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8,451.65元;截至2022年12月,上述专户均已销户。
(二)2020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4号)文核准,公司向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49,253,73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8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160,745.14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月21日出具众环验字(2020)02000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予以审验。
2、2022年度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时间 | 金额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60,910,135.72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 3,933,314.14 |
减:本年度手续费用支出 | 1,298.84 |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 355,473,948.80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9,368,202.22 |
注: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人民币3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1、2011年募集资金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11年募集资金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宝胜桥分理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设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宝胜桥分理处 | 1108200429124888888 | 335,837,000.00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 | 32001747436059588588 | 426,818,461.55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 | 11699408094001 | 62,245,600.00 | - |
合计 | 824,901,061.55 | - |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11年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在2011年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三家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20年募集资金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设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 19410078801500001413 | 212,333,332.82 | 9,368,202.22 |
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 | 2050174743609989898 | 163,333,332.96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 | 1108200429100033856 | 114,333,333.07 | - |
合计 | 489,999,998.85 | 9,368,202.22 |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募集资金账户已部分销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2050174743609989898账户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1108200429100033856账户均于2022年3月销户。
在2020年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三家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1年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5,113.5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4,372.4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4,485.4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6.89%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海洋工程、舰船及变频器用特种电缆项目 | 否 | 33,583.70 | 33,583.70 | 33,583.70 | - | 32,955.41 | -628.29 | 98.13% | 2018年10月 | 421.68 | 是 | 否 |
铁路及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用特种电缆 | 否 | 18,151.90 | 18,151.90 | 18,151.90 | - | 18,151.90 | 100.00% | 2014年11月 | 1,197.19 | 是 | 否 | |
电线电缆研发检测中心项目 | 是 | 6,224.56 | - | - | - | - | - | - | - | - | 不适 | 是 |
用 | ||||||||||||
收购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常州金源铜业有限13%股份 | 否 | - | 6,224.56 | 6,224.56 | - | 6,224.56 | - | 100.00% | 2017年9月 | - | 不适用 | 否 |
风电、核电与太阳新能源特种电缆项目 | 否 | 27,153.58 | 19,005.70 | 19,005.70 | - | 19,005.70 | - | 100.00% | 2012年2月 | 223.49 | 否 | 否 |
增资扬州宝胜铜业有限公司,用于购买德国西马克公司进口连铸连轧铜杆生产线 | 否 | - | 8,147.88 | 8,147.88 | - | 8,147.88 | - | 100.00% | 2012年6月 | -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85,113.74 | 85,113.74 | 85,113.74 | - | 84,485.45 | -628.29 | 1,842.3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受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放缓,募投项目所涉及的下游行业,如海洋工程、舰船、轨道交通、风电及核电行业的发展速度及市场规模不及预期;同时,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作设备,降低了设备采购支出和公用设施的支出。鉴于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均已建设完毕,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将海洋工程、舰船及变频器用特种电缆项目节余资金3,371.21万元(含累计利息净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见核查意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见核查意见“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基本情况” |
注:风电、核电与太阳新能源特种电缆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项目后续经营业绩未达预期。
2、2020年募集资金编制单位: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8,916.0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47.3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154.0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20万吨特种高分子电缆材料项目 | 否 | 52,000.00 | 48,916.08 | 48,916.08 | 1,547.39 | 15,154.07 | -33,762.01 | 30.98%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52,000.00 | 48,916.08 | 48,916.08 | 1,547.39 | 15,154.07 | -33,762.01 | 30.9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2020年初全球爆发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所需的进口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组织等各方面均受到了制约,固定资产及设备交付周期拉长,各项工程验收、竣工结算等工作也相应延期;另外受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国内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速放缓,导致线缆的市场需求有所减少。公司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市场情况预期,计划对年产20万吨特种高分子电缆材料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公司着力改造、完善现有生产设备,提升生产效率。根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及后续规划,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年产20万吨特种高分子电缆材料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截止报告期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4,000万元,详见本专项报告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1年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2020年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1年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2020年募集资金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1年募集资金2017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7年12月13日,公司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电线电缆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因场地的布局、相关设备的选型等原因一直未实施,公司在进一步论证和评估的基础上决定终止该项目的实施,将该项目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额度进行变更,全部用于收购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金源铜业的13%股份。变更募集资金6,224.56万元人民币,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2011年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7.54%。
编制单位: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2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收购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常州金源铜业有限13%股份 | 电线电缆研发检测中心项目 | 6,224.56 | 6,224.56 | - | 6,224.56 | 100.00 | 2017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见核查意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 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见核查意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二)2020年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情况
(一)2011年募集资金公司2012年5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海洋工程、舰船及变频器用特种电缆项目”和“铁路及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用特种电缆项目”实施地点由位于宝胜电缆城内的原址变更位于宝应县经济开发区的新址,新址面积
524.34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二)2020年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基本情况
(一)2011年募集资金2012年5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节余募集资金议案》,决定公司使用“风电、核电与太阳新能源用特种电缆”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147.88万元支付扬州宝胜铜业有限公司增资款,以便该公司从美国南线或德国西马克公司进口连铸连轧铜杆生产线。公司独立董事樊余仁先生、王跃堂先生和陆界平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进口连铸连轧铜杆生产线,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产品质量以及交货期的控制,有利于降低产品生产
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该项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2018年10月31日,公司发布《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8-069),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作设备,降低了设备采购支出和公用设施的支出,从而节余该项目募集资金形成3,371.20万元(含因现金管理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18.93万元)。鉴于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均已建设完毕,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将海洋工程、舰船及变频器用特种电缆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二)2020年募集资金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尚在进行中。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2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报告认为,宝胜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宝胜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委托理财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宝胜股份在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袁业辰杨可意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杨滔余见孝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