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77号文注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2年;品种二期限为3年。
本期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4日,本期债券的发行工作已于2023年3月14日结束,最终品种一发行规模为12亿元,票面利率为3.08%;品种二发行规模为8亿元,票面利率为3.25%。
本期债券存在发行人关联方认购情况,发行人关联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配23长城01(品种一)0.40亿元、23长城02(品种二)0.70亿元,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配23长城02(品种二)0.80亿元,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配23长城02(品种二)0.40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的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发行人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参与认购本期债券的情况。
本期债券存在承销机构关联方认购情况,承销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获配23长城01(品种一)2.80亿元,华润深
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获配23长城01(品种一)0.10亿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配23长城02(品种二)0.90亿元。此外,其他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未参与本次认购。
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承销机构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承销机构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及《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发行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