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决定选举马云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马云虎、孙志强、范学朋三位董事组成,马云虎任主任委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孙志强、李金通、杨祥方三位董事组成,孙志强任主任委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李金通、张小军、魏
彩虹三位董事组成,李金通任主任委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小军、孙志强、张洪涛三位董事组成,张小军任主任委员。
上述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范学朋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马志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马志方、苑继波、荆涛、徐立军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魏彩虹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会议决定聘任魏春旺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会议决定聘任魏彩虹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李金通、孙志强、张小军就公司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及总会计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会议决定聘任刘宗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