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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4

证券代码:300781 证券简称:因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8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3月16日。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6.594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

3、本次归属的人数:30人,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

4、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近日公司已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6.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49%。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0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96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万股)占授予总量的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谭琳董事、副总经理1.000.79%0.01%
2刘颖昭董事、副总经理1.000.79%0.01%
3吴宣董事1.000.79%0.01%
4张曲执行创意总监1.000.79%0.01%
5钟娇董事1.801.43%0.02%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91人)95.0075.40%1.12%
预留部分25.2020.00%0.30%
合计126.00100.00%1.49%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6、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3%

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3%

第三个归属期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4%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授出,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授出,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归属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考核目标A1考核目标A2考核目标A3
第一个 归属期2021年净利润值不低于7,000万元2021年净利润值不低于6,300万元2021年净利润值不低于5,600万元
第二个 归属期2021-2022年两年的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16,700万元2021-2022年两年的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15,030万元2021-2022年两年的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13,360万元
第三个 归属期2021-2023年三年的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30,210万元2021-2023年三年的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27,189万元2021-2023年三年的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24,168万元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考核指标A1考核指标A2考核指标A3
第一个 归属期2022年净利润值不低于9,700万元2022年净利润值不低于8,730万元2022年净利润值不低于7,760万元
第二个 归属期2022-2023年两年的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23,210万元2022-2023年两年的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20,889万元2022-2023年两年的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18,568万元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净利润实际值(A)

净利润实际值(A)A≥A1100%
A2≤A<A190%
A3≤A<A280%
A<A30%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可能存在的商誉减值的影响;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8、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只有满足相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的前提之下,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达到归属条件,具体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依据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10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2月11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2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1年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的独立意见。

8、2021年12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2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调整方法:

派息的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23.03-0.16)=22.87元/股。

2、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

①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5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中5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5名激励对象在授予后当选监事,作废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309万股。

②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归属期间内,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

归属安排考核目标A1考核目标A2考核目标A3
第一个 归属期2021年净利润值不低于7,000万元2021年净利润值不低于6,300万元2021年净利润值不低于5,600万元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净利润实际值(A)

净利润实际值(A)A≥A1100%
A2≤A<A190%
A3≤A<A280%
A<A30%

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可能存在的商誉减值的影响。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2021年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68.57万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公司层面对应归属比例为80%,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1912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另外,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已届满,归属期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选择放弃本次归属,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2.7648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7.8869万股。

(1)预留授予部分:

1、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0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988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归属期间内,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

归属安排考核目标A1考核目标A2考核目标A3
第一个 归属期2021年净利润值不低于7,000万元2021年净利润值不低于6,300万元2021年净利润值不低于5,600万元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净利润实际值(A)

净利润实际值(A)A≥A1100%
A2≤A<A190%
A3≤A<A280%
A<A30%

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

期内可能存在的商誉减值的影响。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2021年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68.57万元,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97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本次合计作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0850万股。综上,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数量50.9719万股。

3、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后至办理股份归属登记期间,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全部放弃本次归属及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部分放弃本次归属,涉及的限制性股票为1.7932万股,由公司作废。故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由35人调整为30人,实际归属数量由8.3878万股调整为6.5946万股。

除上述内容之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关于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2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3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3878万股。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8日。因此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为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2月27日。

(三)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2021年剔除全部在有
归属安排考核目标A1考核目标A2考核目标A3
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可能存在的商誉减值的影响。效期内的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68.57万元,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公司层面对应归属比例为80%,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97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只有满足相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的前提之下,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达到归属条件,具体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依据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2021年度考核均合格,其当期计划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全部归属。 综上,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资格的35名激励对象可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3878万股,另外,不得归属的3.0850万股由公司作废。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35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3878万股,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相关事宜。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四)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0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9880万股,以及公司设定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97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本次合计作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3.0850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期:2021年12月28日。

(二)实际归属数量:6.5946万股。

(三)实际归属人数:30人。

(四)授予价格:22.87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获授数量 (万股)本次实际归属数量(万股)本次实际归属数量占获授数量的比例
1程伟董事会秘书中国2.34000.617726.40%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共计29人)24.11505.976924.78%
合计26.45506.594624.93%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七)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情况及放弃权益的处理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后至办理股份归属登记期间,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全部放弃本次归属及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部分放弃本次归属,涉及的限制性股票为1.7932万股,由公司作废。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3月16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6.5946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2023年02月28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30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股款合计人民币1,508,185.02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65,946.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442,239.02元。

本次归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股)本次变动(股)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8,860,9744,63328,865,60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81,042,87261,31381,104,185
总股本109,903,84665,946109,969,792

注:高级管理人员归属登记的股份,将根据有关规定按照75%予以锁定。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242,343.12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2934元。本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09,969,792股为基数计算,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为0.2932元。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及《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有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据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

(五)《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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